- Regulation (EU) No 609/2013 — food for specific groups
- 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16/127 — infant and follow-on formula
- Regulation (EU) No 1169/2011 — food information
- Regulation (EC) No 178/2002 — general food law
谁必须指定
任何在欧盟市场上销售婴儿配方奶粉、后续配方奶粉或加工谷物婴儿食品的人。婴儿配方奶粉还需要向每个销售成员国的主管当局进行通知,并附上标签。
门槛与豁免
无。成分和标签规则是欧盟食品法中最具规定性的,且没有小生产者豁免。
标签上必须载明的内容
每100毫升或100克的成分声明,准备和储存说明及卫生警告,介绍年龄,对于婴儿配方奶粉,需声明母乳喂养的优越性,不得使用理想化使用的图像,且不得有营养或健康声明,除非明确允许。
平台字段
市场需要欧盟运营者的详细信息,并删除使用禁止图像或声明的婴儿配方奶粉的列表。配方的跨境销售因转移和假冒而特别敏感。
必须保存的文件
食品企业注册,每个成员国的配方通知,HACCP文档,追溯性,针对委托法规的成分分析,以及婴儿食品的农药残留合规性,设定在检测限。
标准与检测
每种受监管营养素的成分验证,污染物测试,包括重金属和真菌毒素,微生物测试,特别关注粉状配方中的克朗巴克特,以及在更严格的婴儿食品限值下进行的农药残留分析。
语言要求
在每个销售成员国的官方语言中提供完整标签,不得有例外。
何时开始适用
在每个成员国首次销售配方之前进行通知。
文件保存期限
根据国家法律保存批次和追溯记录,通常为保质期加上定义的期限。
不合规的后果
撤回、召回和起诉。这是欧盟中执行最严格的食品类别,因为消费者是婴儿,配方的营销违规行为与安全违规行为一样受到严格追究。
由谁执法
国家食品安全当局和卫生部。
界限在哪里
婴儿配方奶粉的广告限制比其他任何食品都严格,扩展到社交媒体、影响者内容和免费样品。未符合成分要求的婴儿产品不能销售。
常见问题
- 我们可以在线广告婴儿配方奶粉吗?
- 在大多数成员国,婴儿配方奶粉的广告受到限制或禁止,包括通过社交媒体和影响者。后续配方的规则有所不同,但仍然限制。
- 我们需要通知每个市场吗?
- 对于婴儿配方奶粉,是的,需提供在该成员国将出现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