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gulation (EC) No 1907/2006 — REACH, entry 75 of Annex XVII
- Regulation (EC) No 1272/2008 — CLP
谁必须指定
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纹身或永久化妆墨水的欧盟以外的制造商和销售商。
门槛与豁免
无。REACH限制适用于任何数量的市场投放。
标签上必须载明的内容
'用于纹身或永久化妆的混合物',混合物的参考编号,完整的成分列表,批号,以及供应商的欧盟联系方式。
平台字段
市场会禁止未显示强制性声明和成分列表的墨水。
必须保存的文件
与条目75的浓度限制进行成分分析,安全数据表,以及带有UFI的毒物中心通知。
标准与检测
对限制物质的分析测试,包括特定颜料、芳香胺和重金属。
语言要求
销售每个成员国的语言中的强制性声明和成分列表。
何时开始适用
该限制自2022年1月4日起生效。
文件保存期限
保存10年。
不合规的后果
撤回和罚款。多个成员国对这一类别进行协调检查。
由谁执法
国家化学品和消费品监管机构。
界限在哪里
颜料蓝15:3和绿7仍然是该限制中最具争议的物质,产品声称墨水为'欧盟合规'需要有分析证据支持。
常见问题
- 供应商声明足够吗?
- 不。您需要进行限值分析,因为执法会测试墨水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