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gulation (EU) 2024/3110 — Construction Products for fire equipment
- Directive 92/58/EEC on safety signs at work
- Directive 2014/35/EU — Low Voltage for emergency lighting
- Regulation (EU) 2023/988 — GPSR
谁必须指定
在欧盟市场上投放消防安全和应急设备的欧盟外制造商和销售商。受和谐建筑标准覆盖的火灾探测和报警产品需要性能声明,并且大多数需要第三方认证。
门槛与豁免
无。消费者烟雾报警器与商业烟雾报警器适用相同的和谐标准,并需要通知机构的参与。
标签上必须载明的内容
对于建筑产品:CE标志、通知机构编号、性能声明参考和声明的性能。对于应急照明:CE标志、等级和持续时间。安全标志必须使用和谐的图形和颜色。
平台字段
市场已移除大量缺乏有效认证的烟雾报警器和灭火器,这是伪造证书最常见的类别之一。
必须保存的文件
根据和谐标准的产品需提供性能声明和通知机构的性能恒定证书、技术文档、工厂生产控制记录,以及应急照明的合格声明和光度数据。
标准与检测
烟雾报警器的EN 14604,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的EN 54系列,便携式灭火器的EN 3,应急照明的EN 1838和EN 60598-2-22,需进行第三方认证和持续的工厂生产控制监督。
语言要求
每个成员国的安装和维护说明应使用该国的语言,安全标志在使用文本时必须使用国家语言。
何时开始适用
在投放市场之前。证书需要持续监督,如果审计未保持则失效。
文件保存期限
文档和认证记录保存十年。
不合规的后果
撤回和召回,设备在火灾中失效时承担严重责任。多个成员国对提供不合格消防安全产品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由谁执法
市场监督机构、消防机构、通知机构和海关。
界限在哪里
消防安全产品是具有性能声明的建筑产品,而不是具有合格声明的消费品,这两种文件不可互换。相比之下,急救包属于GPSR和国家工作场所规则。
常见问题
- 烟雾报警器可以自我声明吗?
- 不可以。EN 14604要求第三方认证,并需由通知机构进行持续的工厂生产控制监督。
- 安全标志是受监管的产品吗?
- 标志规则约束雇主而非销售商,但光致发光性能声明是可证实的,并经过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