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gulation (EU) No 1007/2011 — Textile fibre names and labelling
- Regulation (EU) 2023/988 — GPSR
- Regulation (EC) No 1907/2006 — REACH, Annex XVII
- Directive 94/11/EC — Footwear labelling
谁必须指定
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服装、家用纺织品或鞋类的品牌、进口商和来自欧盟以外的在线卖家。将自己品牌贴在服装上的卖家是根据GPSR定义的制造商。按需印刷和直邮模式完全适用,责任人必须在欧盟内设立。
门槛与豁免
无。纤维成分规则适用于任何重量中至少含有80%纺织纤维的纺织产品,包括衬里和覆盖物,并且没有小型企业豁免。
标签上必须载明的内容
纤维成分按百分比递减顺序标示,仅使用附件I中的官方纤维名称——'棉',而不是'棉丰富'——并且要牢固附着且清晰可读。制造商和责任人的详细信息,包括欧盟地址,以及根据GPSR的产品标识符和批号。护理说明,虽然在欧盟层面没有统一,但在实践中被多个成员国要求,并且消费者期望。对于鞋类,需提供识别上部、衬里和鞋垫及外底材料的图标或文字。儿童服装如有绳索或抽绳,需提供相关警告。
平台字段
市场平台检查责任人信息,对于儿童服装,筛查抽绳和小部件风险。纤维成分声明也是消费者保护问题,标注错误的成分是国家零售检查中最常见的发现之一。
必须保存的文件
根据GPSR的技术文档和风险分析。纤维成分测试结果或供应商声明,需有测试支持。针对限制物质的REACH合规证据,特别是释放列出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甲醛、金属扣件中的镍和皮革中的六价铬。投诉和纠正措施的记录。对于儿童服装,需评估是否符合绳索和抽绳标准。
标准与检测
定量纤维分析以验证成分。REACH附件XVII对偶氮染料、甲醛、六价铬、镉、铅和金属部件与皮肤接触时释放的镍进行筛查。EN 14682针对儿童服装上的绳索和抽绳。涉及睡衣或服装的可燃性测试,多个成员国在国家层面进行监管。
语言要求
纤维成分必须使用产品可用的成员国的语言标示,使用该语言中的官方纤维名称。护理和安全信息同样如此。仅使用符号不足以表示成分。
何时开始适用
在产品可用之前,包括在在线列表中,GPSR第19条要求制造商和责任人信息在购买前显示。
文件保存期限
自上市之日起保存技术文档十年,以及识别供应商和商业客户的可追溯记录。
不合规的后果
因纤维成分标注错误而导致的上市抑制、撤回和罚款,这被视为产品和消费者保护的违规行为。儿童服装中含有危险绳索的产品经常被召回,并产生安全警报,指明品牌。
由谁执法
国家市场监督和消费者保护机构、进口时的海关,以及在多个成员国设有专门的纺织标签检查机构。
界限在哪里
儿童化妆服可能被视为玩具而非纺织品,这完全改变了监管,并带来CE标记和EN 71可燃性测试。防护服——高可见度、抗切割、阻燃工作服——属于个人防护装备,需要进行类型检验。床上用品和软装面临国家消防法规的严格要求,英国和爱尔兰历史上是最严格的,多个成员国现在也在收紧。
常见问题
- '产地'是强制性的吗?
- 根据欧盟范围内的规则,纺织品的原产地标记并不是强制性的,但如果声明了原产地,必须准确。相比之下,纤维成分始终是强制性的。
- 我们可以仅用英语标注吗?
- 仅适用于爱尔兰和马耳他。其他所有成员国要求使用其官方语言标示成分,并在普通零售检查中进行核查。
- 我们需要测试还是供应商声明就足够?
- 声明仅在您能够支持它的情况下被接受为证据。有关当局会对服装进行测试,如果结果与标签不符,卖方将承担责任,无论供应商说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