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gulation (EU) 2016/425 — PPE for helmets and protectors
- Regulation (EU) 2023/988 — GPSR
- Regulation (EC) No 1907/2006 — REACH
谁必须指定
在欧盟市场上投放马术设备的制造商和销售商。骑马头盔和护身装备是经过类型检验的个人防护装备;鞍、缰绳和毯子是消费品。
门槛与豁免
骑马头盔属于第二类个人防护装备。气囊夹克和充气保护器根据适用标准进行评估,可以是第二类或第三类。
标签上必须载明的内容
带有通知机构编号的CE标志、标准参考如VG1或EN 1384、尺寸、重量以及关于碰撞后更换的警告。鞍具上应标明制造商和责任人的详细信息以及相关的负载信息。
平台字段
竞争机构要求特定标准,不符合这些标准的设备即使在法律上已投放市场也不能使用,这使得商业需求超出法律最低要求。
必须保存的文件
欧盟合规声明、技术文档、个人防护装备的欧盟类型检验证书,以及鞍具的风险分析和材料文档,包括皮革的六价铬证据。
标准与检测
骑马头盔的EN 1384和VG1规范,护身装备的EN 13158,以及皮革和金属配件的REACH测试。
语言要求
每个销售成员国的语言中的说明、警告和标准信息。
何时开始适用
在投放市场之前。证书需在五年内更新。
文件保存期限
保存十年。
不合规的后果
撤回和安全警报。销售的证书过期或无效的头盔被视为与测试失败同等严重,因为骑手绝对依赖它们。
由谁执法
市场监督机构、通知机构和海关。
界限在哪里
皮革鞍具在六价铬方面的失败与鞋类和包袋相同。仅根据外国标准认证的头盔不能带有CE标志,竞争规则增加了产品法没有的要求。
常见问题
- 骑马头盔适用哪个标准?
- EN 1384和VG1规范是通常的途径,均需由通知机构进行欧盟类型检验。
- 鞍具需要文档吗?
- 作为消费品,是的:风险分析、责任人和材料合规证据,特别是对于皮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