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gulation (EC) No 1333/2008 — food additives
- Regulation (EC) No 1334/2008 — flavourings
- Regulation (EC) No 1332/2008 — enzymes
- Regulation (EU) 2015/2283 — novel foods
- Regulation (EC) No 178/2002
谁必须指定
向欧盟食品制造商供应成分的供应商。添加剂、香料和酶仅在获得授权并列入欧盟名单、符合指定的纯度标准和使用条件时方可使用。
门槛与豁免
无。授权是针对每种物质和每个使用类别的,针对一种食品类别获得授权的添加剂不得用于另一种食品类别。
标签上必须载明的内容
对于企业对企业的销售:名称和E编号或识别、纯度、使用条件和储存要求,以及经营者的详细信息。对于消费者销售,适用完整的食品标签。
平台字段
食品制造商要求每批次提供规格、分析证书以及过敏原和转基因状态声明,因为他们自己的标签依赖于这些信息。
必须保存的文件
食品企业注册、符合231/2012号法规的纯度标准的规格、每批次的分析证书、过敏原和来源声明、在1997年5月之前没有消费历史的成分的新食品授权,以及可追溯性记录。
标准与检测
根据规格进行纯度和身份测试、重金属和污染物测试、相关的微生物测试,以及过敏原验证。
语言要求
双方同意的语言的商业文件,以及国家语言的消费者标签。
何时开始适用
使用前获得授权。新食品授权需要数年时间,无法缩短。
文件保存期限
根据食品法保留可追溯性和分析记录,通常至少五年。
不合规的后果
撤回和销毁,以及在未经授权的物质进入食品链时的起诉。后果将波及每个使用该成分的制造商。
由谁执法
国家食品安全机构、EFSA进行科学评估以及委员会进行授权。
界限在哪里
在其他地方合法的成分在欧盟内不合法,除非它出现在欧盟名单中并符合相关使用条件。植物提取物是最常见的新食品问题,因为在其他地区的长期消费历史不算数。
常见问题
- 在美国批准的添加剂可以在欧盟使用吗?
- 只有在该食品类别的欧盟名单中获得授权并符合欧盟纯度标准时才可以。其他地方的批准没有影响。
- 什么使成分成为新食品?
- 在1997年5月15日之前在欧盟没有显著的消费历史,这要求在使用之前获得授权,无论在其他地方的使用情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