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gulation (EC) No 852/2004 — food hygiene
- Regulation (EC) No 853/2004 for products of animal origin
- Regulation (EU) No 1169/2011 — food information
- Regulation (EC) No 178/2002 — general food law
谁必须指定
任何在欧盟市场生产或投放加工食品的企业。处理动物源产品的机构需要获得批准,而不仅仅是注册,进口必须来自委员会批准名单上的机构。
门槛与豁免
注册适用于所有食品企业。批准适用于处理动物源产品的机构,零售供应有有限的豁免。
标签上必须载明的内容
完整的食品信息:名称、成分(过敏原突出显示)、定量成分声明、净含量、保质期、储存、欧盟经营者的详细信息、某些产品的原产国、营养声明,以及批准机构的识别标志。
平台字段
零售商需要在实践中获得认可方案的认证,边境控制站检查动物源产品的机构批准。
必须保存的文件
注册或批准、基于HACCP的程序、可追溯性(向后一步和向前一步)、供应商规格、过敏原管理计划,以及带有健康证书的动物源商品进口文件。
标准与检测
根据第2073/2005号条例的微生物标准、根据第2023/915号条例的污染物检测、过敏原验证和保质期验证研究。
语言要求
在每个销售成员国的官方语言中提供完整标签。
何时开始适用
在开始之前进行注册或批准。进口控制适用于每个货物。
文件保存期限
根据国家法律保持可追溯性和检测记录,通常为保质期加上定义的期限,进口文件至少保存五年。
不合规的后果
关闭机构、撤回和召回,以及在未声明过敏原造成伤害的情况下进行刑事起诉。过敏原事件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受到严格起诉。
由谁执法
国家食品安全当局和边境控制站。
界限在哪里
欧盟代表不能担任此角色:食品法要求在欧盟内成立的经营者承担实质性职责。动物源产品增加了批准和边境控制要求,而这些要求没有产品法任命所涵盖。
常见问题
- 负责人员可以覆盖食品生产吗?
- 不可以。食品法要求在欧盟内成立的注册或批准的食品企业经营者。
- 什么是识别标志?
- 在动物源产品上标识批准机构的椭圆形标志,这是强制性的,并在边境进行检查。